新闻中心


工作中的清淤船撞坏文物获巨额赔偿


更新时间:2014-6-29


镇政工作中的清淤船撞坏文物获巨额赔偿

府开出133万天价赔偿单
竟有“扣押费”“来人督查检查费”“各村因公到镇办事增加费”
8月27日下午两点多,一条清淤船被拖轮牵引航行,将横跨泰东大河的淤溪铁桥撞弯。9月3日,淤溪镇政府开出了一张总额为133.8万元的赔偿单,其中包括“扣押3条船费用”“伙食费”“来人督查检查”等费用。对此,船主提出质疑。律师称,非经执法部门扣押船只属于违法行为,因此而产生的费用也是非法的,船主可以起诉要求赔偿船只被扣押期间的损失。
现代快报记者 尹有文
事件
清淤船拖行
撞坏铁桥
9月17日中午,现代快报记者来到事发现场,一座新的铁桥已建成,不时有卡车、摩托车从上面通过。据当地村民介绍,新桥是前一天通车的。
被撞成了弯月形的老桥已整体移到了河岸边。快报记者看到,该桥长约40米,宽约5米,桥面铺装的是钢板,整体由钢架和螺丝组装而成。
牵引清淤船的两艘拖轮分别是“邗江018号”和“扬州128号”。据“扬州128号”船主王金明介绍,清淤船长58米、宽15米,当时准备拖往苏州。拖轮拉着清淤船行至大桥下方时,清淤船尾部8米高的固定扒杆碰到了桥面。王金明说,他们听到响声后紧急停船,但由于惯性作用,扒杆还是拉弯了铁桥。
[船主]
[村民][政府]
“来人督查检查费”是啥名目
9月3日,王金明和另一位船主唐明虎收到了淤溪镇政府开出的一张赔偿清单。现代快报记者看到,该赔偿清单费用一共分为8项。其中有造桥修桥费用、渡船以及人员费用、校车费用、各个村到镇办事增加的费用、看管扣押3条船的费用、伙食费和来人督查检查的费用,总计133.8万元。
王金明称,桥是他们撞的,他们不会逃避责任,但这么高的赔偿额实在接受不了。出事后,淤溪镇政府扣押了3条船,还用焊机把船焊在岸边,并派了20多人日夜看守,这么多人的“工资”每天高达2400元,都要算到他头上。王金明表示很不解。
[村民]
为防肇事船逃逸,24小时看管
17日中午,现代快报记者找到船只被扣押的地方,两艘拖轮靠在泰东大河岸边,清淤船被钢制缆绳扣着,焊在一根铁柱上。
一位看船人介绍,他们都是当地村民,在这里看着3条船,防止他们跑掉,“24小时严防死守。”
“100块钱8个小时,跟上班一样。”看船人拿出一个记事本,上面记录着每天上班人的名单,分白班和晚班,其中晚班还分上半夜和下半夜。“记下来,到时候就凭这个找政府拿钱。”
[政府]
各项费用均由实际损失算出
淤溪镇司法所副所长李国平负责协调处理此事,他承认,此赔偿清单的确是镇政府开出来的,“不是行政命令,要看最终实际损失是多少。”
李国平表示,看管船只是老百姓自发的,不是政府组织的。至于为何每天有24个人在现场看管,李国平说,“肇事的3条船上一共有十几个人,如果看管的人少了,万一发生冲突怎么办?”
“以前我到村里,骑电瓶车只要20分钟,桥断后绕行要多花半个小时。”李国平说,这样一来,增加了各个村到镇上办事的成本,上级到镇里来检查也增加了出行成本,因此有了“各村到镇办事增加”“来人督查检查”费用。
[律师]
非经执法部门扣押挖泥船只属违法
江苏博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徐然介绍,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,镇政府和个人都没有扣押船只的权力,非经执法部门扣押船只属于违法行为。如果担心肇事船只不赔付损失,可以通过法院申请保全。
徐然认为,现在船只被非法扣押20多天,对由此产生的看管费用,船主可以不予认可,同时还能起诉扣押单位,要求赔偿船只被扣押期间的经济损失。在非诉讼的情况下解决该问题,政府单方出具的赔偿清单需要得到船主的认可,才能达成一致的赔偿意见。对于桥梁的维修费用等,需要权威部门进行评估;至于隐形损失,则需要提供法律依据才能获得法院支持。
天价赔偿单明细
造桥修桥费用按招标价90万
渡船2条×每条2000元/天×30天=12万
渡船人员26人×100元/天×30天=7.8万
校车2辆×1200元/天×30天=7.2万
各村因公到镇办事增加12个村×100元/天×30天=3.6万
看拖船扣押三条船费用24人×100元/天×30天=7.2万
伙食费、杂费50人×20元/天×30天=3万
来人督查检查3万
共计133.8万


本文链接:http://www.wanichuan88.com/product-6.html 

 

咨询电话:18853613217  杜经理  我们拥有多年的实施经验,希望您所有的问题都能在我们这儿解决!
地址: 山东省青州市(生意不成情义在,欢迎客商前来考察或来电咨询任何问题)